日前,韶关交警高速公路三大队二中队在乐广高速公路北行一六服务区查获一起后排乘客(儿童)未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为确保儿童乘车安全,交警建议监护人给小孩安装儿童座椅。
当天下午,民警对一辆粤B籍小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后排座椅上一名儿童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询问,司机和另一名乘客为儿童监护人,面对民警的质疑他们表示知道“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常识,并解释只因儿童座椅坏了没有及时再安装一张,又担心孩子太小绑安全带也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就没有给小孩绑安全带及做其他的防护措施。
民警告知其高速公路行车不系安全带的危害性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建议家长及时为小孩安装儿童座椅,保障乘车安全。最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
测试表明,孩子在车内一人独坐且未正确系好安全带,紧急刹车时会像子弹一样撞向前方,从而导致重伤或死亡。即使孩子被家长抱在怀中,家长根本无力也无法及时给孩子提供保护。身高不足 150 cm,体重不足 36 kg 的儿童,如果直接使用成人安全带,在出现紧急刹车或车辆碰撞等情况时,易造成勒到脖子造成窒息、勒到腹部造成肠胃穿孔等严重伤害。
交警建议:为了您的乘车安全,请记得使用安全带。儿童乘车,最好的方法是给孩子安装儿童安全座椅。
南方日报记者 祁雷 通讯员 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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