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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果”能减肥?减肥“糖果”含违禁成分

春节过后,“每逢佳节胖三斤”的肥胖情况,又成为困扰很多人的难题。运动、节食太艰难,不少人对网上、微信朋友圈里售卖的各类减肥产品有了兴趣。

2月8日,崂山区市场监管局以案说法并发布消费提示:来源不明、渠道不清的减肥产品,暂且不说会不会让人变瘦,有的甚至会损害身体健康,让人得不偿失。

减肥“糖果”含违禁成分

去年8月19日,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在巡查中发现市民葛某通过朋友圈所销售的减肥产品中检测出“西布曲明”药品成分。执法人员对葛某的住所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场未发现涉案产品,无法提供购进销售的相关票据。

经询问调查,葛某涉嫌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是从韩某(西海岸新区人)那里购买,按照每粒7元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销售,共销售了5次。第1次是去年1月30日通过微信向王某销售了10粒,每粒按15元的价格销售给她,通过微信收款150元,转账给韩某76元,违法所得为74元。其余4次都是销售给葛某孩子同学的妈妈共销售16粒,销售价为7元1粒,按照进价销售,没有加价。后因为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调查此案,葛某电话联系孩子同学妈妈不要食用该保健食品,然后把购买费用全额退款并将退回的16粒保健食品予以销毁。

执法人员介绍,西布曲明可以抑制食欲中枢,使人胃部饱胀感增强,食欲下降,但副作用大,会增加严重心脑血管风险,属于《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中明令禁止添加的物质。崂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葛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葛某没收违法所得74元,罚款10000元,罚没款共计10074元。

朋友圈里兜售商品泛滥

借助朋友圈,低门槛、零成本、高回报的微商,在朋友圈里大量涌现,野蛮生长着。记者调查了周围的一些朋友发现,不少人都遭遇过朋友圈兜售商品的情况。“去年在一个朋友圈里,有人卖特价商品,我加了对方好友后,给对方转账了200元,结果对方直接把我拉黑后就不见了。”市民孙先生说。

“现在打开微信朋友圈,十条信息有三四条都在卖商品,这种情况让人防不胜防。”市民王女士说,不少微商都是层层代理的方式,产品质量和售后等根本难以保证,如果出现了问题连人都找不到。“去年我购买了朋友代理的酒店优惠券,结果去酒店入住,对方非要加价才能入住。我找到了承销商,又联系了分销商,最后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才解决了问题。从那时开始,我对于朋友圈里的所谓的优惠券再也不感兴趣了。”

市民任女士对朋友圈里搭售商品一事也是感慨颇多,“前年,我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卖一款网红护手霜,我就买了两支,还送给朋友一支,结果瞬间被打脸,根本没有宣传的那样好,气味也很呛人,一看就是劣质货。”

“现在,微信朋友圈里充斥着很多产品的推销广告,有的还持续刷屏推送。一些微商采取了夸大宣传、现身说法的方式吸引客户,甚至还有一些代理商经常晒账单,吸引消费者购买产品,甚至成为其代理商。”很多市民对于微信朋友圈的商品销售乱象十分反感。

不合规经营食品后果很严重

生产、销售“三无”药品、食品,会承担怎样的后果?山东正航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秋航说,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并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安全,该法定义为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生产、销售“三无”药品、食品的行为,生产者、经营者必须面对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的法律责任和风险。在此需要提醒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合格的食品、药品是自我保护的最好方式,一旦因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要依法及时维护自身权益,向生产者、经营者选择性主张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最大权利保护。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陈勇通讯员季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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